项目名称:

江苏省居民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现状与对策研究

项目单位:

健康江苏建设与发展研究院

作者简介:

王锦帆 | 教授,健康江苏建设与发展研究院健康文化与传播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徐燕 | 主任医师,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陈家应 | 教授,健康江苏建设与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

健康江苏推进工作取得良好的进展,但也面临着政府、单位、社会及个人多层级管理和协调的机制性障碍,需要管理机制和制度的改革为新突破口。全省2400余万在职职工,占全省人口近三分之一,是社会中坚力量。若用人单位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将员工健康管理纳入人力资源管理范畴,促进员工提升健康素养、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从而在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对其家人和周围人群形成有效的影响力,改善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促进效果,对推进我省实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的目标,将会产生积极作用。建议将职工健康管理纳入用人单位绩效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用人单位健康管理责任,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与领导,通过不同层级和性质单位的实践创新,构建江苏特色的健康中国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摆到重要地位和工作日程,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论断。20174月,国家卫计委、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这是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府、社会、医疗卫生、民众等,只有这些相关主体的积极协作和参与,才能科学有效的实施该方案中的各个任务和目标。

江苏省委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就是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而全民健康是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健康江苏提出的战略目标是:至2020年健康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至2030年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项目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对采取行之有效并更强有力地推进健康江苏的实现路径进行了分析和探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健康江苏成效明显,管理机制亟待优化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健康江苏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据2017年江苏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结果显示, 2012年江苏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4.47%,到 2017年上升为22.69% 2012年城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6.35%,农村居民为13.10%;到 2017年城市居民上升为25.13%;农村居民上升为20.68%2012-2017年数据均显示城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农村居民。调查同时显示,2012年至2017年,居民在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积极就医、疾病预防、健康行为及关注公共卫生等方面,知晓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在对苏南、苏中及苏北地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卫计局、食药局、医院、疾控、媒体、街道、体育局、工会、妇联、团委等)广泛的调查访谈显示,尽管政府相关部门普遍重视对于群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并置于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但在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方式方面,还存在四个不足:一是各级政府尚未有效承担起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的主体责任,未能有效实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二是地区和城乡发展不平衡,进步快慢不一致;三是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和协同,职责整合不够,工作效率不高;四是在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中虽然强调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但缺乏推动全民参与的有效机制,社会动员和全民参与的动力不足。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实施全民健康行动计划,推进健康江苏目标的实现。

发挥用人单位作用,“激活”健康管理职能

健康是一种现实生产力,个人、单位、社会及国家都必须对人的健康担负起相应的责任。要明确各方对健康的责任,并建立有效的机制,切实履行其责任,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健康,共同维护健康,共同管理健康。

各级各类用人单位,不仅具有组织、管理生产者,维护员工健康,保护生产力发展,激发员工劳动生产力的职能,还具有发动职工开展健康促进、提升健康素养的条件和优势,进而通过更有效率的健康行动和传播而影响到家庭成员和周围居民,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省总工会数据显示,江苏省有2400余万在职职工,占全省人口近三分之一,他们是社会中坚力量和精英栋梁,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建议省政府通过强化政策及制度的设计,对各级各类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能中增加健康管理和健康传播的职能,通过加强职工的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建立职工的健康生活方式,从而带动其家庭成员和周围人群的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健康目标与计划有效的落实到各个有实施和管理能力的用人单位,从而更有效地落实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落实用人单位管理健康职能

健康管理应该成为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的人才管理工作。当下经济社会高速运转的环境下,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带病工作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年轻人得中老年病比比皆是,中青年人抑郁症频现、癌症高发、过劳猝死及因病英年早逝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对个人和家庭,对单位和国家都是难以承受的损失。尽管各单位有定期体格检查,但基本上属于事中和事后发现,如何加强健康干预,预防健康问题的发生,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重要性,认真对待并处理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

建议将员工健康纳入管理者绩效考核,成为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职能。将健康管理纳入单位人事部门的职能范围,主要理由有三:一是健康是人的本源,是人其他要素发挥的前提条件,理应属于人事工作;二是人事部门是各单位中最重要的行政部门,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健康管理工作统筹协同,从而将员工健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员工健康管理在客观上也有利于提高机构员工的凝聚力。

推进健康素养行动,构建健康管理系统

各用人单位要积极履行员工健康管理职能,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活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等,有效提高职工的健康素质,确保职工能逐步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职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并进而带动家庭和周围居民的健康行为的改变。培育单位体育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技能指导服务,如“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形成健康自我管理、组织扶助、人际合作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有效宣传和普及健康相关知识,开展健康知识传播的量化考核,落实用人单位健康责任。建立科学的健康传播机制,协调专业机构及相关媒体,宣传和普及准确的、可理解的、可操作的健康相关知识,采用多种形式拓展健康教育信息传播渠道,创新健康教育手段,满足职工健康需求,增强传播内容活力,提升健康信息传播效能,做到精准化健康传播。

建议鼓励医学院校增设培养健康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健康中国国策的实施,需要大批专业的健康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应该出台鼓励政策,引导有条件有实力的医学院校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健康管理专门人才,为各级各类单位输送大批应用性健康管理人才。

鼓励大中型医疗单位优化健康促进职能建设。大中型医疗单位要优化本单位健康促进的职能,增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科普宣传及突发应对等健康促进的职能建设,并主动与各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性工作关系,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开展健康管理职能建设,形成高效便捷的网络化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一体化系统。



综上所述,尽管维护居民健康生活的主体责任部门是政府卫生部门,但现实影响和制约因素太多,政府协调推进的效果并不理想。我们要发挥用人单位对其职工的组织管理的影响力,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促进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这具有很好的可行性和便捷性,在职职工健康知识、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的形成,对其家庭和全社会的影响力将会产生放大和联动效应。这项系统性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界定和落实用人单位在推进职工健康素养养成方面的职能和具体职责,建立有效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需要通过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单位的实践摸索,不断创新,不断优化,进而构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健康中国建设新机制和新模式。


专家介绍

王锦帆

教授,人文医学博士生导师

南京医科大学医患沟通研究中心主任,健康江苏建设与发展研究院健康文化与传播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创立医学交叉应用性新学科——医患沟通学,主编我国首部高等学校《医患沟通学》教材,被遴选为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及国家卫健委“十三五”规划教材,并创设其课程为江苏省精品课程;主持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医患沟通》和精品视频公开课《医患沟通的共知共享》,主持全国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慕课《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


徐燕

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主要从事消毒与媒介生物防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环境卫生等管理及研究工作,主持开展多项课题及国家标准研究工作,获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江苏省政府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多项奖,参与编写专著4部,累计发表论文40余篇。荣获南京市及中国科协先进工作者、省卫生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陈家应

教授,博士生导师

健康江苏建设与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副院长、南京医科大学卫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卫生政策研究,卫生服务研究,卫生公平性,健康保障制度等研究。先后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瑞典国家研究院项目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各1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近200篇,担任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国家级专家,参与《国家医药卫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的起草,参与江苏省和多个城市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