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要应对好三个挑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10

来源:健康报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为代表的高水平公立医院,在疑难重症诊治、高质量临床研究与前沿医学技术创新、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肩负着重大使命任务,在构建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战略布局的关键载体。

    

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兼顾自身高质量发展和向外辐射输出,当前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的挑战。

    

高水平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机制与配套政策尚不完备。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专门出台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方案,明确了财政投入金额,但大部分省份尚未建立起支撑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的财政投入机制。同时,在高水平医院聚焦疑难重症诊治和加强高新技术应用的定位下,DRG/DIP支付标准设置补偿不足、新技术新项目定价准入程序烦琐、医疗服务价格难以实现动态调整等问题愈加突出。

    

高水平公立医院协同创新与转化的平台优势尚未得到充分显现。高水平公立医院处于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关键点,是开展医学协同创新的重要平台。目前,面向临床需求、重大疾病诊治以及关键技术的医学创新链条尚未充分形成,存在基础研究与临床需求脱节、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与高校等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另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激励等方面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高水平公立医院辐射带动机制尚不完善。高水平公立医院辐射带动机制的建设涉及输出医院、输入医院、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等多元主体,当前仍存在多元主体权责界定不清、高水平公立医院优质资源输出模式及内容适配性不强、高水平医院作为输出医院成本补偿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水平公立医院优质资源的输出。

    

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发挥医学高峰引领作用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以公益性为目标,落实高水平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保障,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高水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及公益性的发挥,需要建立与其功能定位和运行规律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机制,投入水平应当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匹配,并建立财政投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如针对疑难重症、高新技术应用、创新药物使用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撑和引导高水平公立医院功能的落实;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简化创新技术、新项目的价格审批,并及时将其纳入医保支付。

    

二是以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向研究型医院转型是高水平公立医院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加强对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与规划。以江苏省为例,该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江苏省研究型医院建设指引》、编制《研究型医院建设规范》地方标准,为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明确了方向与标准。

    

其次,打造高水平公立医院创新协同平台,加强协同创新。建设和打造临床重点和品牌专科,与医学院校、研究机构等开展诊疗技术联合协作攻关创新,积极牵头和参与国内国际诊疗规范、指南和标准的制订。同时,进一步加强医教研产融合创新,在“国考”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中的医学科技创新导向,重点关注新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疑难重症诊治等方面的引导。

    

最后,完善高层次创新人才“引培留用”机制。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加大对创新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完善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人才考核机制,并在薪酬分配、职称评审、编制使用方面予以倾斜。

    

三是以协同治理为导向,完善高水平公立医院的辐射引领机制。

    

首先,理顺高水平公立医院协同治理结构,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多元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建设权责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条块协调与政策协同。

    

其次,明确高水平公立医院对外输出的模式与内容,从微观层面(资源要素调配)、中观层面(专科发展)、宏观层面(管理制度)进行全方位规划,进一步提升高水平公立医院输出的适配性与辐射带动的效能。

    

最后,构建辐射带动中的利益均衡与补偿机制,对高水平公立医院对外输出的成本进行合理补偿,实现高水平公立医院与输入医院之间的利益均衡,实现协同关系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健康研究院研究员 崔兆涵 钱东福)